作为全国“质量月”活动重要内容的2015“质量之光”公众评选活动已于9月28日正式启动。日前,为更好地服务全国检验检疫系统,活动组委会专门确立中国质检报刊社《中国国门时报》为联络机构,协助配合检验检疫系统参与活动评选。
按照2015“质量之光”公众评选活动组委会安排,评选设有7个项目,分别是:
年度质量事件(人物)。即,意义重大、影响深远、社会广泛关注的质量大事;用自己的行动影响和改变了质量发展轨迹的公共质量人物、专家学者、质量工作者、企业家、消费者;与“一带一路”、京津冀、长江经济带等重大国家战略相对接的国际经贸、国际合作相关事件及人物。
质量魅力城市(区、镇)。即,用质量提升幸福指数、丰富发展内涵的“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和创建城市;自主品牌创建园区;外贸增长特别突出的城市(镇);在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促进单项产品出口业绩突出的城市(镇)。
质量标杆企业。即,各地地方质量奖获奖及提名企业;产品质量水平在行业和区域中处于领先水平的优秀企业;在出口示范区建设中做出突出成绩、引领行业发展的企业;在质量管理方法创新、模式创新、制度创新等方面具有示范作用的企业。
年度魅力品牌。即,国内(外)市场占有率高、用户满意度高、质量可靠、具有社会责任感的品牌,包括实物产品品牌和特色服务品牌质量值得信赖、独具地方特色的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质量值得信赖、独具地方特色的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国家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
卓越技术机构。即,为区域质量、行业质量提升、促进外贸发展等发挥了重要作用的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技术服务机构。
年度质检创新。即,各地质检部门在职能改革中值得推广和借鉴的新做法、新经验、新成果;在自贸区建设、监管区创新、“三个互”“三个一”等年度重点工作中成绩突出,特别是通过改革创新促进了当地外向型经济发展的典型业绩。
年度质量好新闻:在质量领域具有广泛社会影响力、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的新闻报道。
根据评选项目设置,从即日起至10月下旬,读者和相关企业机构代表,可以通过发邮件(ciqtougao@126.com注明“质量之光”征集)及发微信(中国国门报官方微信号zggmsb)方式,推荐或自荐各个项目的备选项。相关事宜可联系《中国国门时报》事业发展中心王凤丽或总编办公室曾星,电话84636699转3208、3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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