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国家认监委在京召开2015年全国认证机构工作会议。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国家认监委主任孙大伟出席会议并讲话,国家认监委副主任王大宁、谢军、刘卫军、纪检组长许武何出席会议,总工程师许增德主持会议。
孙大伟在讲话中指出,这次会议的主题是如何进一步释放改革红利,激发创新活力,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完善多元共治新格局。他从认证机构审批制度改革、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许可制度改革、业务管理和人员注册制度改革、监管模式创新等四个方面,总结了一年多来认证认可全面深化改革的进展和成效。
他强调,要准确把握认证认可行业治理新要求。“放、管、治”是有机统一整体,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是关键环节,多元共治是核心理念。
他指出,今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之年,也是“十二五”的收官之年,“十三五”即将拉开序幕,处在这个重要的历史节点上,要着力抓好以下重点工作。一是做好“十三五”发展规划,二是强化和创新事中事后监管,三是完善多元共治的行业治理格局,四是加强行业诚信体系建设,五是营造有利于创业创新的发展环境。
孙大伟对认证机构提出了几点希望。第一,抓住机遇,勇于创新;第二,自觉维护行业发展秩序;第三,紧密结合国家需求和市场需求;第四,加强人才培养,提高能力素质。
国家认监委法律部、认可部、认证部、注册部、实验室部、科标部、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中国认证认可协会有关负责人围绕释放改革红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分别作了专题发言。会议就深化认证机构行政审批改革、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举措、推动认证机构创新发展等议题进行了分组讨论。
国家认监委各部室、下属单位负责人,认证机构代表共260余人参加会议。
认可监管:巩固认证市场准入审批改革成效 提升管理体系认证活动监管效能
认证机构审批改革具体措施
减少审批项目
放宽准入条件
认证制度的管理
审批程序的优化
实施的步骤
重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
多元共治
一是合理区分认证活动的行政监督与技术检查,行政监督重点是合规性;二是建立认证监管部门、认可机构、行业自律组织间联动机制;三是建立有利于社会监督的条件,为强化社会监督搭建基础。
突出问题导向
2015年管理体系认证活动监督检查工作,已按问题导向来策划和开展。检查的方向:问题多的领域;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问题多的方面;对中小企业的认证活动问题多的机构;投诉举报多;舆论影响大;受到行政处罚等。
实施分类管理
制定了认证活动异常认证机构分类原则(试行);在今年的管理体系认证活动监督检查中已分两类对认证结果随机抽样。
形成退出机制
对违规行为情节严重的机构,将要加处资格罚。
加强基础制度建设
开始研究《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规则》修订方案;着手制订、补充、完善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信息安全管理体系、信息技术服务等大类管理体系的认证规则;强化信息化监管手段,利用大数据技术筛查分析异常活动;引导和监督认证机构认真履行社会责任。
政策与法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构建多元共治格局
认证执法监管体系建设
执法监管区域联动机制建设:信息互通机制;联合执法机制;监管交流机制。
开展认证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正在有效规范各省级质检部门认证执法行为,推动了认证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强化了行政机关程序意识,依法行政水平正在稳步提升。
信息化推进事中事后监管
会同认监委信息中心对现有自愿性认证活动执法监管信息上报系统进行了升级;活动执法监管信息上报系统进行了升级和整合,并组织开展了新版上报系统的试运行。通过升级系统拟实现两个目标:进一步提升相关信息上报的工作效率;进一步加大针对从业机构的抽查频次和力度。对存在瞒报、漏报、迟报数据或者上传虚假数据行为的认证机构,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做出处理,并在国家认监委网站予以通报。
多元共治协同推进
认可中心、认证认可协会,根据国家认监委行政监管工作通报指出的违法违规问题及处理结果,依据认可要求、人员注册要求进行问题识别,并对确认后的机构和人员做出相应处理。
认可中心、认证认可协会,组织开展年度监督活动时将国家认监委通报的行政监管信息作为重要输入之一,将相关机构、人员作为重点监督对象。
推广双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
双随机的基本要求:依法明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被查对象和施查人员库;确立对象人员随机摇号方法;电子手段实现全程留痕追溯;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频次;加强结果应用和向社会公布。
认证监管:推进产品认证跨越式发展
一、CCC认证取得新发展,改革红利进一步释放
主要措施:
巩固改革成果,建立和完善四个导向的监督体系,指导督促认证机构落实改革措施,解决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问题;解决独家垄断;CCC认证制度向标识制度发展的推进;新方法目录以及未来指令与目录共存管理模式的研究和推进;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的应用;推动诚信自律和共治体系建设。
二、稳步推进自愿性产品认证工作
主要措施:
做好顶层设计;激发、识别、跟进、服务需求;打造制度品牌、机构品牌新;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推动诚信自律和共治体系建设。
三、创新发展,积极拓展服务领域
助推质量提升、转型升级,在重点地区和重点领域寻求新突破;主动识别和激发行业部门、地方和市场的认证认可需求。
注册管理:食品农产品认证监管及采信
深化改革思路:改进制度、联动监管、赢得采信
改进制度:
废止《食品农产品认证机构认证人员注册数量及专业要求》
修订《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实施规则》和《良好农业规范认证目录》
完善“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HACCP)认证,发布了HACCP认证标志
调整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实施规则和目录,发布了有机产品认证增补目录二、三
鼓励认证机构、社会组织自行开发认证制度,满足政策和市场需求,激发市场活力。
联动监管:
配合机构准入门槛降低,加强对高风险认证活动事中、事后监管,强化社会监督,联动处置。
坚持开展食品农产品认证专项监督检查。
通过舆情监测快速响应社会和媒体、消费者关注、申投诉等。
依托“食品农产品认证信息系统”,建立认证风险预警与联动处置平台。
赢得采信:
政府采信、市场采信
CNAS:“事中事后”认可监督
具体措施:
确认审核
投诉处理
认证机构专项
实验室/检验机构专项
突发事件应对
认证机构专项评审方法:
重策划:一机构一策划;现场检查灵活机动,突出重点和针对性强;多个环节,多人参与,集体把关,谨慎处理。
五点体会:
重点突出
注重结果
公正实施
行业警示
制度建设
四点规划:
加强监督
重视宣传
队伍建设
制度完善
CCAA:搭平台 立行规 维权益
一是释放改革红利,维稳行业环境,全面发挥行业服务组织体系作用。
二是找准职能定位,提升改革实效,通过发挥行业组织和机构主体两方面积极性,构建多元共治与行业治理新局面,首先,找准职能定位,做实协会核心职能建设,做到“三围绕、三建立”从三方面入手开展工作:搭平台、立行规、维权益;其次,发挥自律职能,完善认证认可治理体系;再者,强化自身建设,提升协会服务行业成效。重点推进人员注册制度改革。
科技与标准管理:科技引领标准规范创新发展
改革设想:
一是国家强制性标准。原国家、行业、地方的强制性标准全部整合为强制性国家标准。
二是认证认可行业标准。将推动行业标准向政府职责范围内的公益类标准过渡,逐步缩减现有推荐性标准的数量和规模。
三是团体标准。鼓励具备相应能力的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等社会组织和产业技术联盟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标准
四是企业标准。企业根据需要自主制定、实施企业标准。鼓励企业制定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具有竞争力的企业标准。
工作措施:
主动改革:重心转变,将逐步由管标准具体制定转向增强机构制标能力和制标水平。
制定工作细则:积极调研,尽快发布《认证认可可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加强机构制标专业能力。
严格控制标准质量:对标准立项审议和审查两个环节严格把关,保证标准完成质量,总结标准制修订过程中的问题并反馈制标机构。
积极组织开展标准制修订和GB/T1.1培训。
认证技术规范备案改革:
《认证技术规范管理办法》(国家认监委公告2006年第3号)和《认证技术规范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认科〔2007〕81号)废止。
认证技术规范作为认证依据类文件,统一纳入《国家认监委关于认证规则备案的公告》管理中,并于2015年7月7日实施。
实验室与检测监管: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制度改革
整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许可项目
按照国务院减少和下放行政许可项目的部署,国家质检总局拟将原有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资格认定、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认定三项许可合并为一项,即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之一,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资格认定调整为采取其他行政管理方式。
激发检验检测市场活力
依法成立并能够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与其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相适应的检验检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工作环境满足检验检测要求;具备从事检验检测活动所必需的检验检测设备设施;具有并有效运行保证其检验检测活动独立、公正、科学、诚信的管理体系。
依法依规实施检验检测机构许可工作
制定审查工作细则、服务指南,推行受理单制度;许可时限严格遵守《行政许可法》规定;除机构自身原因外,技术评审时限不能超过45个工作日;机构自身整改期限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
简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程序
区分首次评审和复查评审的差异,根据检验检测机构的申请事项、自我声明和分类监管情况,确定评审方式,减少不必要的现场评审。对于检验检测机构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资质认定部门可适当简化评审程序,缩短评审时间。
科学建立资质认定评价体系
普适性的评审要求,兼顾行业特殊要求:A+B模式。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B:《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特殊行业机构评审补充要求》。
进行注册审核员考试咨询

微信号:ccaa315
功能介绍:注册审核员 考试通知、培训信息;
认证机构挂靠、人员注册、复习题、模拟试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