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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类产品是否需要强制性产品认证?市场监管总局复函
2023-01-10      官方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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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优化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公告》(2020年第18号)附件《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2020年修订)》(以下简称《目录描述与界定表》),微型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与计算机连用的显示设备属于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未经认证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在电竞酒店、网吧中使用的上述产品可视为经营活动的关键要素,具体情形以执法单位调查认定为准。

 
 
二、来函所述无内置硬盘、但具有内存储器,可以外接或内置外围设备组成信息处理系统的“网络计算机”,其功能和用途符合《目录描述与界定表》中对于微型计算机的描述。
 
 
三、对于不符合认监委《关于现场组装电脑认证执法检查有关规定的通知》(国认证函〔2003〕196号,见附件)中规定情形的组装电脑,应当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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