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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实施7个月
2016-07-30      官方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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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8日,质检总局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发布2016年以来缺陷产品召回工作情况。

今年1月1日,《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结束了消费品召回监管领域无法可依的局面。作为消费品安全监管领域的一项重要制度,《办法》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据统计,2016年以来,我国共实施消费品召回163次,涉及数量478.43万件,召回次数较去年同期增长85%(2015年同期召回88次),数量较去年同期增长738%(2015年同期召回57.10万件),为保障消费品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办法》实施以来,召回产品类别除儿童玩具、电子电器、儿童用品外,还涉及家具、文教体育用品、家用日用品、日用纺织品和服装、五金建材、其他交通运输设备,共涵盖8大类产品,召回范围明显扩大。其中,儿童玩具及儿童用品召回131次,涉及产品18.86万件,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小零件、锐利边缘、突出物、危险夹缝、安全警示等。实施电子电器产品召回20次,涉及产品263.41万件,主要包括便携式个人计算机、电源适配器、固定式通用灯具、滚筒干衣机、电动剃须刀、电子坐便器6类,存在的主要问题有:笔记本电脑电池过热、笔记本电脑电源线过热、吸顶灯的灯罩掉落或在安装时灯罩破裂、干衣机起火、剃须刀充电时漏电等。

针对部分涉及行业普遍性问题、产品追溯困难以及责任主体不清等产品安全问题,质检总局组织缺陷产品管理中心及时发布消费预警,提示广大消费者正确选购和使用产品。2016年以来先后发布8期消费预警信息,涉及产品包括婴幼儿服装、儿童文具、电动自行车、婴儿爬行垫、激光笔、婴儿学步车、燃气热水器等。

质检总局执法督查司司长严冯敏表示,今年以来,通过缺陷调查和行政约谈方式推进消费品召回工作效果明显。质检总局借鉴汽车召回工作积累的有效经验,通过缺陷调查和约谈的方式督促企业履行召回义务。2016年以来,受质检总局调查影响实施的消费品召回共计9次,涉及产品382.25万件,占全部召回数量的79.9%。先后对电动车、热水器、电脑电源线等涉嫌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开展缺陷调查,督促生产企业主动召回缺陷产品,消除安全隐患。

特别是针对社会各界关注的宜家(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在北美市场召回马尔姆等系列抽屉柜但不在中国市场召回的情况,质检总局两次约谈宜家公司相关负责人,明确指出如果产品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应依法实施召回,要求宜家公司认真对待消费者的诉求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尽快采取召回的方式解决存在的问题。7月12日,宜家公司宣布召回马尔姆等系列抽屉柜,涉及数量166.08万件。

与此同时,省级质检部门缺陷产品召回监管能力得到加强。各省级质检部门根据《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有序开展缺陷产品召回相关工作。今年以来,我国共有12个省级质监局开展了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工作,召回次数共计137次,召回数量共计58.3万件,占全国消费品召回总数量的12%。

严冯敏表示,质检总局将继续加大缺陷产品召回监管力度,加大缺陷信息收集分析、缺陷调查和召回实施情况监督的力度,对可能存在缺陷的汽车和消费品及时开展缺陷调查,监督和督促企业履行召回义务,确保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依法查处不主动履行召回义务、不配合缺陷调查、瞒报误报相关信息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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