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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树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质量重要论述的思考
2016-06-16      官方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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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了一系列关于质量问题的重要论述,立意高远、内涵丰富,思想深邃、论述精辟,是新常态下做好质量工作、建设质量强国的基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认真学习领会这些论述,适应经济发展新趋势,把握质量工作新规律,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新动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深刻认识质量的战略地位,大力推进质量强国建设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质量的地位作用进一步凸显。习近平总书记把握大势、高瞻远瞩,深刻指出要“切实把推动发展的立足点转到提高质量和效益上来”,强调“要以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为中心”。这是对质量地位、作用的深刻论述,是准确把握国内外经济形势作出的重大战略抉择。2014年5月,他在河南考察时指出,要“推动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转变、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指明了我国质量发展的方向、目标任务和实现路径,是新时期质量工作明确具体的行动纲领,意义重大而深远。作为党的总书记,他带着对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深切关注,从党的执政能力的高度阐述质量安全的重要性,强调“能不能在食品安全上给老百姓一个满意的交代,是对我们执政能力的重大考验”,如果长期做不好,甚至就会有人提出“够不够格的问题”,把质量安全摆到了非常突出的位置。

 

习近平总书记讲的质量主要是宏观质量、大质量,但也包含具体质量、微观质量。产品、工程、服务和环境等具体质量的竞争力,影响宏观经济质量的竞争力。原材料、基础元器件、重大装备等微观质量提高了,中国制造的整体水平才能提高。为此,总书记在多个重要会议和场合,多次论述具体领域的质量,包括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金融质量、教育质量,等等。他指出,“日用品消费受产品质量和性价比的影响明显增大”,要“通过改善供给质量来激活消费需求”。要求“加强建筑质量管理制度建设”,严厉打击偷工减料、以劣充好导致建筑质量事故的不法行为。注重加强源头治理,“从根本上扭转环境质量恶化趋势”。强调数量与质量的关系,不能“为求数量而牺牲质量”。只有认真抓好具体领域的质量,国家发展的整体质量才能有保障。

 

党和国家一直高度重视质量,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都强调“质量第一”,胡锦涛同志也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产品和服务质量明显改善,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从2002年的77.89提高到目前的83.14,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从1994年的69.8%上升到2014年的92.3%。我国经济保持30多年的高速增长,现已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第一大进出口贸易国,其中离不开质量的重要支撑。但毋庸讳言,我国质量水平的提高仍然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不能完全适应日益激烈国际竞争的需要,不能完全适应经济转型升级的要求。我国虽有200多种产品产量居全球第一位,但缺少核心技术和品牌优势,相当比重的高档数控机床、集成电路、高端芯片都依赖进口,存在大而不强的问题,影响了中国制造的形象和我国的国际形象。质量基础依然比较薄弱,特别是标准整体水平有待提升,质量专业技术人才缺乏。从国际经验来看,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一定时期,许多国家都把质量上升到战略层面,大力推动质量振兴,推行质量激励政策,有力支撑了国家发展。如韩国提出《21世纪质量赶超计划》,依靠质量创新突破“中等收入陷阱”。新常态下,随着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转为中高速增长,发展由中低端水平迈向中高端水平,支撑增长的传统优势正在减弱,新的动力、新的优势亟待培育,已经到了需要进一步重视和强调质量,真正靠质量推动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的关键时期。

 

深入贯彻总书记关于质量战略地位的重要论述,需要各地各部门和全社会对质量高度重视,从战略上看待质量、谋划质量,切实把质量摆在中心位置、突出位置。质检总局作为国务院质量工作主管部门,必须勇挑重担,带头抓好落实。要推动质量强国战略的实施,认真落实《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年度行动计划,推动各地各部门把质量纳入发展规划和绩效考核体系,深入推进质量强省、强市、强县活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是食品安全的重要源头,要下大力气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工业制造是实现发展升级的国之重器,必须坚持“质量为先”,落实好《中国制造2025》战略规划,着力提高中国制造的质量和水平,促进制造业由大变强。服务业发展水平是衡量现代社会经济发达程度的重要标志,要大力提升服务质量,不断提高顾客满意度,促进生产性和生活性服务业发展。健全质量评价和激励机制,加快建立健全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定期发布国内产品和进出口商品质量分析报告及服务业质量监测报告,完善国家质量奖励制度和配套政策,加大质量奖励工作力度,提高质量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总结经验,继续推进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层层传导压力,引导各方面切实把推动发展的立足点真正转到提高质量和效益上来。

 

二、深刻认识新常态下质量发展的特征要求,积极推动经济转型升级


新常态是我国经济发展的一个新的历史阶段,质量与经济转型升级有着深刻的内在联系。习近平总书记阐释的新常态下9个方面的趋势性变化,许多都与质量密切相关。从消费需求看,“个性化、多样化消费渐成主流,保证产品质量安全、通过创新供给激活需求的重要性显著上升”。从投资需求看,“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的投资机会大量涌现,对创新投融资方式提出了新要求”。从出口和国际收支看,“高水平引进来、大规模走出去正在同步发生,必须加紧培育新的比较优势”。从市场竞争特点看,“过去主要是数量扩张和价格竞争,现在正逐步转向质量型、差异化为主的竞争”。总书记特别强调品牌,指出“品牌是信誉的凝结”,可以成为质量的象征、安全的象征。“高铁是我国装备制造的一张亮丽的名片”,是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的“抢手货”。提升质量,已经成为新常态下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和主攻方向。

 

当前,随着我国资源和环境约束不断强化,劳动力等生产要素成本不断上升,投资和出口增速明显放缓,规模速度型粗放增长难以为继,通过提质增效实现调整结构、转型升级,是实现质量效率型集约增长的必由之路。在刺激内需方面,国内消费需求不旺,质量信心不足是重要原因。“三鹿奶粉事件”后,“洋奶粉”在中国市场的占有率大幅攀升,涨价幅度达30%左右。中国游客出国抢购电饭煲和马桶盖等“扫货”现象屡见不鲜。据统计,2014年我国居民境外消费超过1万亿人民币。在投资增长方面,质量是投资的重要考量。产品质量好、市场打得开,企业效益就好,投资回报率就高,带动经济增长的效益就明显,反之亦然。在市场竞争特别是外贸竞争方面,我国制造业发展面临的国际竞争日趋激烈,一般消费品大量出口所引发的国际贸易纠纷和摩擦不断增多,新兴国家也开始对我国商品出口设置质量门槛,因质量问题和技术性贸易措施带来的损失比较严重。我国制造业每年直接质量损失超过2000亿元,间接损失超过一万亿元。过去30多年,我国外贸发展路径以规模扩张和价格竞争为主,长期处于国际分工中的低端地位,实质上是以量取胜。据统计,2013年我国出口鞋类平均单价为4.44美元/双,而同期进口鞋类为30.87美元/双,是出口产品的6.95倍。在品牌建设方面,上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政府和企业先后培育和认定了一大批品牌,但进入“全球品牌100强”和“全球最佳品牌排行榜”的寥寥无几。提升质量已成为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实现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途径和必然选择。

 

总书记关于新常态下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充分体现了对质量与发展关系的深刻洞悉,要求我们大力推动质量提档升级,以质量升级推动经济转型升级。《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专门提出实施质量提升工程。我们要突出重点产品、重点产业、重点领域,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努力突破我国质量发展的瓶颈。支持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加强质量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攻关,推广应用先进管理方法和先进标准,加快产品更新换代,不断提高产品档次和附加值,提振消费信心,引导海外消费回流。围绕以技能、技术、研究等为驱动要素的质量竞争型行业,加大研发投入和人力资本投入,实施产品差异化,加快形成先导性产业。同时加强质量服务,积极扶持电子商务等新业态健康发展。坚持走以质取胜之路,依托技术标准开拓海外市场,培育形成以技术、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出口竞争新优势,力促“优进优出”。质量的提档升级,很重要的一个标志是品牌。我们要进一步加大品牌培育、推广和保护力度,加速品牌价值评价国际化进程,加快培育一批国内、国际上叫得响的品牌,树立我国品牌大国形象,努力把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推向“质量时代”。

 

三、深刻认识质量管理的科学方法,切实提高质量治理能力


习近平总书记对加强质量管理作了许多重要论述,深刻透彻、鞭辟入里。加强质量监管,维护质量安全是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质量安全“首先是‘产’出来的,也是‘管’出来的”。产品质量是企业的生命,“质量是企业的立身之本,管理是企业的生存之基”。制度建设是质量工作的根本,“质量问题关键是制度和措施”。质量国际合作十分重要,他在会见新西兰客人时强调食品安全事关人民身体健康,希望新方“把好质量关”。对德国进行国事访问时在德国报纸发表署名文章指出,“中国速度和德国质量的联手,将为中欧乃至世界经济创造巨大增长空间”。标准是质量的基础,总书记强调“标准决定质量,有什么样的标准就有什么样的质量,只有高标准才有高质量”,要求“政府强化环保、安全等标准的硬约束”。总书记亲自见证了我国与多个国家签署标准化合作协议,对标准作为质量基础高度重视。这一系列重要论述,包含着丰富的质量管理理论和原则,既体现价值观又体现方法论,为提高质量治理能力指明了现实路径和有效方法。

 

改进和加强政府质量治理能力,是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加强政府宏观管理、改善公共服务、创新社会治理机制的重要工作。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市场机制不够成熟,质量安全形势仍然严峻,人民群众的质量需求与质量安全保障能力之间的矛盾还十分突出。我国产品质量监管体系特别是质量法律法规和监管制度不够完善,如标准化法已实施26年,亟需根据新的形势任务进行修订。质量监管力量特别是基层力量严重不足,人员少、任务重的矛盾突出,降低了质量监管效率和效力。社会诚信体系还不健全,特别是有的企业片面追求产量和利润,甚至失信缺德、见利忘义,导致假冒伪劣问题还很突出,质量安全事故时有发生。2001年以来,全国质检部门查处质量违法案件293.6万件,涉案货值568.9亿元。我国国家质量基础设施与发达国家相比,整体水平差距较大。我国被承认的校准测量能力数量列世界第四,但仅为第一名美国的53%,一些领域缺乏计量基准、计量标准以及相关的测量方法和技术。3万余项国际标准中,由中国主导制定的仅占总量的0.7%,新兴产业领域的技术规则制定权几乎都由西方国家掌控,与我国经济地位极不相称。我国在国际产业分工中总体处于中低端水平,亟需加强国际合作,参与国际竞争,把经济推向价值链的中高端。我国因质量缺陷和差距带来的资源浪费、环境污染、公共安全、国家形象等问题比较突出,对提升政府质量治理能力提出了十分紧迫的课题。

 

我们要深刻领会总书记关于质量管理的科学论断,着力在提升质量治理能力上下功夫。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大简政放权力度,继续清理、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让企业“活下来、活得好”。质量法规和制度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要加快对现有质量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的评估和规划,做好立改废工作,研究制定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充分运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健全“双随机”抽查机制,完善监督抽查制度,建立质量安全风险管理、产品伤害监测和服务质量监测制度,加强风险研判和监督抽查。要以事中事后监管为重点,加强风险监测、事中规范和事后评估,完善缺陷产品召回的措施和手段,监督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抓住质量诚信这个“牛鼻子”,推进质量信用分类监管,实施质量“黑名单”制度,加大企业失信成本。依法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严查大案要案,防止“劣币驱逐良币”。国际上越来越重视的标准、计量、合格评定(包括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质量基础,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工程,要纳入国家战略,在法律、机构、队伍和经费等方面加强保障。特别要加强国家质量基础的统一集中管理,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完善国家量传溯源体系,推进电子商务等新业态认证认可制度,加快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促进相关职能稳定加强。维护质量安全是全世界的共同责任。要加强质量国际合作,深化质量技术交流,建立健全监管合作机制,积极参与国际质量竞争。高度重视技术性贸易措施的研究和应对,及时帮助企业规避贸易风险,大力提高利用和主导国际贸易规则的能力水平。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质量的重要论述,是做好质量工作的持久动力。我们要以这些重要论述为指引,认真落实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中国质量(北京)大会精神,全面对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坚持走质量强国、“效益兴邦”之路,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奠定坚实的质量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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