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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部门联合开展“问题地图”专项治理行动
2011-03-19      官方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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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由国家测绘局、中共中央宣传部、外交部、教育部、工业与信息化部、公安部、民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工商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国务院新闻办、国家保密局等13部门组成的全国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和地图市场监管协调指导小组决定2011年在全国开展针对“问题地图”专项治理行动。

 

       13部门研究制定了《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和地图市场监管2011年工作要点》和《2011年地图市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各地针对上传标注敏感和涉密地理信息以及“不按规定送审、不按审查意见修改、不按要求备案”地图(以下简称“三不”地图)等违法违规行为,认真组织开展“问题地图”专项治理。

 

       《方案》明确了专项治理的主要内容:一是以最大限度减少互联网上传标注敏感和涉密信息为重点,进一步规范互联网地图和网上地理信息服务行为,及时发现并认真做好相关信息内容的认定或鉴定,联合做好重大案件的查处。二是以核查“三不”地图为重点,强化地图市场监管,对地图市场开展检查,不断净化地图市场环境。三是以问题多、影响大的典型案件为重点,依法查处、处罚各种涉及地图的违法违规行为,对问题严重的互联网地图服务网站要予以关闭,对未依法取得审图号的地图出版物要坚决下架,对问题严重的地图产品要全部销毁。

 

       《方案》要求各地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务求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一要组织全面检查。各地要组织对本地区互联网地图网站以及地图市场进行全面检查,认真查找相关问题,及时监督整改。二要查处违法违规案件。各地要畅通举报投诉案件线索渠道,对在排查和群众投诉举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及时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对出版物中的“问题地图”,依法查处有关责任者,对上传标注敏感、涉密地理信息的网站,依法予以关闭。三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各地要深入开展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并选择部分情节严重、社会反响强烈的典型违法案件予以曝光,深刻剖析,认真开展警示教育,增强全民的国家版图意识和地理信息安全意识。

 

       13部门将对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并召开部门联席会议审议专项治理工作情况,通报一批违法违规案件。

 

       通过“问题地图”的专项治理行动,将使地图编制、出版、展示、登载、出口、备案以及互联网地图服务等得到有效规范,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地图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公民的国家版图意识和安全保密意识进一步增强,更好地维护国家主权,保障国家安全和利益,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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