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近期颁布了《进出境非食用动物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59号)。自2015年2月1日起施行。《办法》建立了以风险管理为核心,与国际接轨的、与主要进出口目标市场国家等效的进出口非食用动物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制度,并在管理制度与模式上进行了创新与探索:一是对产品实行风险分级管理制度;二是对注册登记企业进行分类管理;三是对进境非食用动物产品建立了包括“体系评估、市场准入、注册登记、口岸查验、指定加工”为主要内容的全过程监管体系;四是对出境非食用动物产品建立了包括“注册登记、官方监控、自检自控”为主要内容的检验检疫监管模式。
进口食品不良记录管理有关情况。自2014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进口食品不良记录管理实施细则》以来,有31家企业出现不良记录达到列入《进口食品安全风险预警通告》的条件,其中进口商13家、境外生产企业9家、境外出口商9家。经认真核查和风险研判,决定对上述31家企业采取加严监管措施,在再次进口相关产品报检时,应提供相应检测报告或合格证明材料。根据《细则》要求,对多次出现不良记录的进口食品企业,将列入《进口食品安全风险预警通告》,要求境外生产企业或出口商对华出口或境内进口商再次进口相关产品时,提供指定项目的检测报告或合格证明材料。被列入《进口食品安全风险预警通告》的企业要及时进行整改,提高进口食品质量,待满足《细则》规定的“解除风险预警条件”后,可按规定从名单中撤除。
11月份缺陷汽车召回及缺陷信息收集情况。11月共有14家汽车企业开展了16次召回活动,涉及车辆87.17万辆。召回次数较去年同期持平,数量较去年同期增长2%。汽车企业受质检总局缺陷调查影响共实施召回活动5次,涉及缺陷汽车76.76万辆,占11月全部召回数量的88%。
11月共实施儿童玩具产品召回活动4次,涉及产品660件。实施家用电器产品召回活动1次,涉及数量53.18万件。
11月共收到有效汽车产品投诉1143例。按汽车投诉涉及总成分类,涉及悬架投诉最多,为637例;其次为发动机投诉,共计147例;投诉量位居第三位的是传动系投诉,共143例。
应对埃博拉出血热疫情工作情况。截至12月24日,世界卫生组织共通报埃博拉出血热病例19795例,死亡7757例。目前疫情主要集中在几内亚、利比里亚、塞拉利昂三国。截至12月28日,我国口岸累计检疫来自疫情发生国家地区航空器1772架次、船舶63艘、火车215列、汽车68辆、集装箱20683箱、货物7151批,处理来自疫情发生国家地区的固体废弃物22993袋,液体废弃物1173车。排查来自疫情发生国家地区人员29696人(每例均完成流行病学调查、信息登记,做到可追溯,并将信息转交地方卫生部门),发现发热等有症状人员93人,迄今未发现埃博拉出血热输入病例。
全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11月份工作情况。全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共查验出入境人员4337.63万人次,同比上升12%。其中,发现传染病例706人次。出入境人员监测体检6.83万人次,出入境人员预防接种6.44万人次。对于以上检出病例,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在进境农产品检疫过程中共截获有害生物2157种62207种次,其中检疫性有害生物149种5976种次,一般有害生物2008种56231种次。针对发现的疫情,检验检疫机构依法采取了退运、销毁、除害处理等检疫措施,并向国外通报,要求采取改进措施。
从进境旅客携带物和邮寄物中共截获禁止进境物33740批次。
共检出质量安全项目不合格的进口食品434批、化妆品32批。不合格食品涉及20类产品,主要不合格产品是糕点饼干类、饮料类和粮谷及制品类。不合格化妆品涉及6类产品,主要是肤用化妆品、其他化妆品和发用化妆品等。对以上不合格的进口食品、化妆品,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均采取了退运或销毁等措施,未进入国内市场。
累计截获进口质量安全不合格商品10789起,主要涉及服装、危险化学品、机械/成套设备等,检验检疫机构已经依法对201起不合格商品采取退运或销毁措施,其余不合格商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对2.6万批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实施检验检疫,计374.8万吨、21.77亿美元,检出不合格13批,计668.32吨、114.79万美元。这些不合格废物原料,已全部移交海关实施退运。检验监管进口危险化学品9561批,计2806.17万吨、189.87亿美元,检出不合格842批,计134.42万吨、9.04亿美元。这些不合格的危险化学品,已全部根据具体情况督促企业采取救助包装等整改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处置进口汽车缺陷召回6起,共计17369辆。涉及戴姆勒卡车、现代汽车、宝马汽车、保时捷汽车、日产汽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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