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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北京福缘安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及有关人员违规行为进行处理的
2014-12-11      官方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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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认证机构、咨询机构及培训机构:


       2014 年9月10日,中国认证认可协会接到举报投诉,投诉内容为北京福缘安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在曲光(身份证号:1101011956xxxxxxx)、张萍(身份证号:1401041967xxxxxxxx)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员再注册过程中,提供虚假审核经历,机构内部人员注册管理存在问题。


       中国认证认可协会接到举报投诉后,分析了举报投诉内容,调取了涉事人员的原始注册材料,到北京福缘安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调查,调取了原始审核计划、签到表、审核记录等证据,约谈了机构负责人,确认北京福缘安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在人员注册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


        一、违规行为事实经过


       经中国认证认可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查证,北京福缘安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缘安公司)审核员曲光未参加审核经历中涉及的北京xxxx 电梯有限公司、玉门xxxx 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审核项目的现场审核活动,原始计划中的组内成员为韩**,曲光篡改审核计划并冒名顶替以作为自身的审核经历;同时,北京xxxx 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上海xxxx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广州xxxx 电子有限公司审核经历无法提供现场审核的证据,经认监委信息中心后台查验,未有审核经历标记时段的审核活动发生,违规事实清楚。


       2014 年9 月26 日,曲光本人到协会说明情况,对于经历造假事实予以确认。张萍未参加审核经历中涉及的xxxx 电子(深圳)有限公司、北京xxxx 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审核。


       二、对违规行为的处理
       基于以上的事实和调查结果,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一)北京福缘安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人员管理严重失控,没有对注册人员的审核经历进行核查,原始资料缺失,应当对此次违规行为的发生负管理责任。
     (二)曲光、张萍二人的注册审核经历虚假,不能具备人员注册资格保持的条件,对材料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以上行为违反中国认证认可协会《职业健康管理体系注册准则》第二章第一条的注册要求,依据协会《注册人员资格处置规则(第4 版)》第四条第三款规定,协会决定撤销曲光OHSMS 注册审核员 (证书号:2014-1-NS80213) ,EMS 注册实习审核员(证书号:2013-0-NE20979)资格;撤销张萍OHSMS 注册审核员(证书号:2014-1-NS80214),EMS 注册高级审核员(证书号:
2014-2-NE80385),QMS 注册高级审核员(证书号:2013-2-NQ80001)资格。
       依据《人员处置规则(第4 版)》第六条推荐机构责任要求,决定给予北京福缘安技术服务有限公司3 个月的观察警告,公开通报违规行为的处理。同时移交线索至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对机构是否在该时段存在系统性问题展开调查。
      希望各会员单位、注册认证人员引以为戒,认真执行行业自律规范、严格遵守管理体系注册准则要求,恪守职业道德,共同维护行业声誉。


      中国认证认可协会
      2014 年12 月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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