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浙江检验检疫局新一届领导班子成立以来,高度重视法制工作,把依法行政作为是从全局上、长远上统管一切的工作来认识。
2010年12月,浙江局根据国家质检总局提出的建设“法治质检”要求,明确提出全力推进“法治质检”建设。
2011年,正值“十二五”开局之年,浙江局更明确地提出以全面建设法治质检为目标,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检,不断提高检验检疫部门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日新月异添锦绣 昂然进取无穷期
——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稳扎稳打全面建设法治质检
浙江检验检疫局局长阎震在2010年12月召开的浙江检验检疫系统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中对全省系统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有效推进法治质检建设,提出了加强普法教育,提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等方面工作要求。
浙江检验检疫局副局长戴永华(左一)在参加“实验室开放”集中展示月活动时指出,欢迎社会各界对检验检疫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及时给予批评指正,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作为对外执法部门,浙江检验检疫局充分认识到依法行政是质检工作的生命线,是质检部门的立身之本。近年来,浙江局在国家质检总局的统一部署和领导下,结合浙江局检验检疫工作的实际,在法律知识普及、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创新执法形式、提高行政处罚有效性、严格执法、形成“双打”高压态势以及加强外部监督、规范权力上扎扎实实稳步前行,为全面建设法治质检开好局。
法治质检 普法先行
2010年5月,窗外春意盎然,室内如火如荼,一场别开生面的法律知识竞赛正在进行中。这是浙江检验检疫局牵头组织全局系统第一次法律知识考试与现场竞赛活动。
国家质检总局法规司领导和浙江省司法厅领导现场观摩和指导这次竞赛。现场热烈的气氛和选手们专业的素养让国家质检总局法规司副司长宇方成由衷地赞扬:“浙江局工作成绩明显,有飞跃,走在全国系统的前列”。浙江省司法厅副厅长陈志忠也高度肯定浙江局的三结合普法模式———系统内与系统外相结合、普法与执法相结合、传统普法模式与现代普法模式相结合。
“建设法治质检,普法要先行。”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支树平在今年3月22日召开的全国质检系统“五五”普法表彰视频会议上指出,“目前质检法规体系已初步形成,我们要让更多的人学法、用法、守法。”
多年来,浙江局正是坚持着法治质检,普法先行的理念,花大力气普法,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全局系统依法行政的意识不断提高。浙江局一方面将普法经费列入年度预算,满足普法工作的需要,确保了普法工作的正常开展;另一方面建章立制,使得普法学习做到制度化。目前,浙江局和许多所属分支局均制定了普法学习及考核的相关制度,如浙江局建立了法制骨干培训、执法人员资格培训考核等制度;台州、温州、义乌、嘉兴等分支局结合实际,建立了《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等制度,并明确了学习时间,使普法学习落到实处。
试行干部任前考试制度是浙江局在普法制度化上迈出的一大步。日前,浙江局对新提拔的两名处级干部,专门组织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走出了干部任前法律考试的第一步。此举给任职干部提出了更高要求,使普法成为人事任免的一条硬杠杠,将有效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和问题的能力。
学法形式多样化是浙江局普法工作的一大特点。浙江局全系统各单位在开展学习活动时,探索采取各种生动活泼的形式,提高普法学习的主动性和有效性。除了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外,浙江局还在内网开发了“在线学习”平台,不仅丰富了法律学习的载体和方式,而且可以通过该平台,对每个人学法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杭州检验检疫局、义乌检验检疫局等分支局则结合所办案例,采取“以案讲法”的形式开展法律学习培训,也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萧山检验检疫局一方面加强行政处罚工作的研讨、定期组织重大疑难案件分析,积累办案经验;另一方面积极邀请浙江局和萧山区法制办的专家对萧山局执法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和案件查处操作实务的培训,切实提高执法业务能力和水平。
此外,浙江局全系统各单位还积极开展面向社会的法制宣传教育,为浙江局的行政执法打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在浙江义乌,检验检疫人员查处一起案件的同时,随即发给当事人一本检验检疫法律法规简易册。这是义乌局“五五”普法工作的触角延伸。义乌局建立了“处罚到哪,宣传到哪”的工作方针,有效推动义乌市场出口环境向良好的方向发展,充分发挥检验检疫部门的宣传作用。
创新形式 执法有效
检验检疫部门是国家的涉外行政执法部门,能否运用好执法稽查和行政处罚这两个手段,直接关系到能否履行好严把国门的职能。近年来,浙江局不断探索执法稽查新形式,提高行政处罚有效性。
执法稽查是一项最近几年逐步开展起来的工作,没有现成的经验可循,为了尽快提高行政处罚的有效性,浙江局着力加强对稽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探索执法稽查的内容、手段、形式。各所属分局也纷纷展现出了各自的智慧。
杭州局提出了“检验检疫、监管、稽查、处罚”四位一体的执法新模式,选派具有多年检验检疫工作经验的老同志充实稽查队伍,并制定了执法稽查的工作制度。义乌局针对市场采购出口货物的特点,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稽查工作的有效形式。温州、台州、绍兴、丽水等分支局通过CIQ2000系统、电子监管、绿色通道、直通放行等平台,探索以飞行检查、休眠批追查、产能核销等形式开展执法稽查,取得了开拓性进展。湖州、衢州等分支局通过国外通报、出口退货核查、退证查询等渠道,追踪跟寻,发现并查处了一批违法案件,提高了行政执法的有效性。
大力促进听证制度在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和行政许可等工作中的有效运用是浙江局提高执法有效性的一大举措。今年1月,杭州局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举行了首起行政处罚听证会,各部门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共40余人旁听了听证会。听证会上,当事人与杭州局调查人员展开了细致和深入的辩论。面对当事人提出的种种问题,杭州局调查人员逐个说明,耐心讲解。整个听证会程序规范,反响热烈。
听证一小步,公正一大步。通过本次听证会,当事人多个疑惑得到澄清,对违法事实、性质和后果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作为行政执法机关,也从中成功地进行了依法行政的“练兵”,旁听人员切身感受到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增进了严格执法的感性认识。
为确保执法的严肃和严谨,除了举行听证会外,浙江局还对特殊案件采取约谈制度。对于新出现的案例,在案件的定性、事实认定及法律适用上有一定的争议,在行政处罚告知书发出前,由法制和业务部门负责人以及案件调查、审理人员对当事人进行约谈,听取他们对案件定性、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的看法,以及对行政执法行为和拟实施的行政处罚的意见,同时对他们进行检验检疫法律法规的教育。确认当事人对于案件定性、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无异议。
此外,在进行行政处罚时,浙江局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以便于正确、恰当地用好行政处罚这个手段。如对初犯、确属不了解规定的违法,一般都以教育为主,但是如果属于屡犯、有明显违法故意的,就严格依法处罚。浙江局各所属分支局还创造了许多好办法,如对初次违法,在不处罚时,采取相应的加严监管措施;而在处罚时,对违法行为人要开展说理性法制宣传教育等,使相对人了解相关法律的要求。
浙江检验检疫局举行“五五”普法法律知识竞赛
杭州检验检疫局现场监督销毁进口不合格有机茶
浙江检验检疫局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在杭州召开
华东地区检验检疫系统行政处罚疑难案例研讨会在浙江召开
浙江检验检疫系统行政执法稽查专用车辆启动仪式
双打行动 抓出实效
3月11日,浙江检验检疫局对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中查获的一批假冒伪劣商品进行了集中销毁,共销毁假冒的出口产品标识6000余个、不合格卫生用品25万余片、劣质节日灯100余箱、劣质插头插座5箱、不合格食品3000余千克,价值70余万元。
而这只是浙江局在“双打”行动中一个片段。在“双打”行动中,浙江局采取专项行动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系统内部协作与公安、海关和工商等外部联动相结合,集中查处与教育扶持相结合等形式,打响了一场治劣打假的战役。仅在“双打集中行动周”期间,全系统就出动执法人员300余人次,检查相关仓储、生产企业150家,检查货物批次300余批,有效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有力打击了违法犯罪行为,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
自“双打”行动开展以来,浙江局共立案查处涉及“打假保知”案件85件,涉及金额1500多万元,其中涉案货值15万元以上的13件。
在“双打”行动中,浙江局突出三个重点,对出口假冒伪劣产品,伪造熏蒸消毒证书、原产地证书和输非装运前检验证书,买卖检验检疫证单,骗取检验检疫单证等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一是突出重点区域———义乌,该地区是大宗出口商品的集散地;二是突出重点产品,以出口竹木草制品及玩具、水产品、节日灯、阀门、鞋类产品、输非产品为代表的大宗产品为重点产品;三是突出重点对象,以存在违法或产品质量严重不合格记录,国外通报、召回、退货,质量安全控制体系不健全或运行无效的企业为重点对象。
义乌以市场采购小商品出口闻名遐迩,出口215个国家和地区,年出口50多万集装箱。但与此同时,商品的小、散、杂,决定了商品质量上的参差不齐和出口规模上的大小不一。为了确保出口产品质量安全,义乌局加大监管力度,自“双打”行动开展以来,共出动稽查人员800多人次,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案件175起,涉案货值1122.2万元。其中查获侵犯知识产权及假冒产地案件19起,涉案货值28万元。义乌局还联合公安端掉了一个检验检疫证书和一般原产地证书制假窝点,抓获犯罪嫌疑人6名,查获伪造印章20余枚,伪造的检验检疫证书4份,并查获大量的空白原产地证书和检验检疫证书,形成了打击侵权假冒商品的高压态势。
浙江局还重点对输非产品进行了重点稽查。输非产品装运前检验涉及核价、检验、监装等多个环节,工作流程长,货期紧,出证要求高。在此情况下,浙江局针对假冒伪劣和侵犯知识产权等方面开展专项稽查,检验人员对所有输非产品实施现场抽封样检测,批批现场检验,全程监督装载,加大检验监管工作力度,确保出口产品质量安全。今年1月21日,国务院“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第六督查组对义乌市场采购输非商品集中监装组货单位进行检查,仔细了解义乌市场采购输非商品装运前检验的流程,对浙江局工作充分肯定,并勉励继续把好国门,切实维护中国商品在国际上的形象和声誉。
为了使“双打”行动的成效可以保持,建立科学化长效管理机制十分必要。浙江局不断探索和加强“双打”长效机制建设,通过建立和加强与政府、各职能部门之间的联动机制,完善投诉举报机制,完善企业诚信体系机制,落实好监管帮扶并重、提升企业产品质量和管理水平等措施,将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纳入常态化、制度化轨道。
自觉监督 规范权力
2010年末,在新年钟声即将敲响之际,浙江局法制处给全局系统的外部执法监督员寄去新春慰问信,感谢他们一年来对检验检疫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同时附上“外部执法监督员意见征询表”。“外部执法监督员意见征询表”的内容分为十个方面:履行职责、依法行政、政务公开、程序规范、首问负责、办事效率、服务态度、廉洁自律、改革创新和整体评价。为保证调查结果的客观、公正,征询表被调查者可署名也可匿名。
每年通过意见征询表向外部执法监督员征询意见已经成为浙江局外部执法监督机制中的例行工作,意在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依法监管是确保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加强法治质检建设取得实效的重要手段和方法。创建外部监督员制度是浙江局在执法监督工作上的有效探索。浙江局在辖区内外贸生产、经营企业、代报检公司等行政相对人中聘了26名外部行政执法监督员,召开会议主动听取监督员对浙江局系统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各所属分支局也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外部监督:萧山局召开辖区内20多家出口企业报检员座谈会,就现行检验检疫各业务流程环节控制现状和存在问题征求意见,收集到30多项意见和建议;绍兴市部分人大代表在检查绍兴检验检疫局工作后,对该局在依法把关、热情服务方面的情况给予充分肯定;嵊泗检验检疫局与县人大法工委建立联络机制,与法工委就规范执法工作座谈,他们的工作得到了县法工委的好评。
此外,浙江局还通过投诉举报平台,从个案着手实现对一线执法工作的监督。两年来,浙江局的投诉举报电话处置了40多起投诉举报事件,其中有些是反映一线执法人员的态度问题,有些是相对人的咨询求助。浙江局通过对投诉举报件及时、有效的处置得到了投诉人的好评。如广东惠州某外贸公司专门写来感谢函,对浙江局和台州局帮助企业产品顺利出口埃及表示感谢。浙江桐乡外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浙江局及时处置一起投诉件,帮该企业解决困难发来电子邮件表示感谢。
浙江检验检疫局历来重视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将行政执法监督员工作作为局法制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2009年更是将“健全完善执法监督体系”列入浙江局年度六件工作大事之一。为确保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正常开展,浙江局建立了执法监督的各项制度,如《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管理办法》和《浙江检验检疫行政执法外部监督工作暂行规定》等,各所属分支局也建立了本局执法监督的制度,确保了执法监督工作的开展。
加强对检验检疫机构执法活动的外部监督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从监督制约机制入手,不断丰富手段、创新形式。下一步,浙江检验检疫法制部门还将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扩大监督范围,充分发挥人大、政协、司法、社会团体、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的外部监督作用,并对反映的问题及时解决、处理,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效能,树立检验检疫依法行政的良好形象。
浙江检验检疫事业蓬勃发展12年来,法制工作为事业的发展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全面建设法治质检,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动建设法治政府的应有之义,是浙江检验检疫事业顺应形势发展推动社会进步的必然选择,也是自身发展的根本需要。
“十二五”的帷幕已经缓缓拉开,浙江检验检疫局将在新的发展阶段中,高度重视法制工作,坚持把建设法治质检的落脚点放在执政为民和依法行政上,放在检验检疫事业科学发展上,从大局出发,以优质高效的法制工作,推动浙江检验检疫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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