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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检验检疫局依新规签发首批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证明
2018-02-20      官方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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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规定》(质检总局192号令)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1月2日,山西检验检疫局正式受理了运城明晟食品有限公司初次备案申请。山西局即可组成审核组,于1月3日,完成了企业的技术审核,并出具了《评审报告》。此次备案工作严格按照192号令所强调的简政放权,快速备案的理念,实现“零等待、零超时”,为企业迅速打开国际市场的大门奠定了基础。同时,192号令还将备案证明有效期由原先的4年延长至5年,进一步减轻了企业的负担。
  1月4日,山西局向该企业签发了《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证明》,同日,山西省万荣县天天香食品有限公司通过采信HACCP认证结果直接备案,流程时限仅1 天。这是自192号令实施以来,山西局签发的首批备案证明,标志着山西局全面启动了新版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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