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大纲
强制性产品认证CCC检查员人员注册准则
2021-12-12      官方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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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性产品认证CCC检查员人员注册准则 
 
1.4 注册专业和级别
1.4.1 依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总局公告2020年第 18号),CCAA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查员注册专业按照CCC产品大类划分。注册专业目录见附件。
1.4.2 CCAA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查员注册资格分为实习检查员、检查员和高级检查员三个级别。
1.4.3 实习检查员不分专业。
1.4.4 CCAA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查员注册原则上遵循逐级晋升。
1.4.4.1 高级检查员申请人应具有本领域检查员注册资格至少3年。如申请人己具有其他领域高级认证人员注册(不含确认)资格时,可不受本条款限制。 
 
2.2 资格经历要求
2.2.1 教育经历
申请人应符合高等教育经历要求:大学专科(含)以上学历。
 
2.2.2 工作经历
2.2.2.1 实习检查员申请人无工作经历要求;
2.2.2.2 大学专科学历的检查员申请人应至少具有6年全职工作经历;大学本科学历的检查员申请人应至少具有4年全职工作经历;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检查员申请人应至少具有2年全职工作经历。
2.2.2.3 大学专科学历的高级检查员申请人应至少具有8年全职工作经历;大学本科学历的高级检查员申请人应至少具有6年全职工作经历;硕士研究生学历的高级检查员申请人应至少具有4年全职工作经历;博士研究生学历的高级检查员申请人应至少具有2年全职工作经历。
2.2.2.4 满足CCAA注册要求的工作经历应在取得相应学历后,在负有判定责任的技 术、专业或管理岗位获得。
 
2.2.3 专业工作经历
2.2.3.1 实习检查员申请人无专业工作经历要求;
2.2.3.2 检查员和高级检查员申请人应具有至少2年与注册专业相关的全职专业工作经历。
2.2.3.3 可接受的专业工作经历包括:与产品实现有关的设计、技术、生产、检测、 检查、认证、科研及管理等全职工作经历。
2.2.3.4 专业工作经历和工作经历可以同时发生。
注:申请人应提交包含有与注册专业相关工作描述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2.2.4 考试和培训要求
2.2.4.1考试要求
    a)实习检查员申请人应在申请注册前5年内通过CCAA统一组织的“认证通用 基础”考试。
    b)检查员申请人应在申请注册前3年内通过CCAA统一组织的“产品认证基础” 考试。
    c)考试内容和方式见CCAA考试大纲。
 
2.2.4.2 培训要求
    a)实习检查员申请人应在申请注册前3年内通过涵盖本准则2.4.1.3、2.4.1.4 和2.4.1.5的培训,且培训时长不少于16学时(每学时不少于45分钟)。
    b)培训可由推荐机构组织开展或参加CCAA组织的培训,其中机构组织开展的培训须按照CCAA相关要求进行备案并保留相关记录。
 
2.2.5 专业评定
申请人的专业能力由推荐机构评定。针对申请人的注册专业,从个人素质、教育培训、专业工作经历、工作业绩、检查实践等方面充分评价,做出推荐意见,并填写入CCAA人员注册系统中“专业能力评定”项内。
 
2.2.6 检查经历
2.2.6.1 实习检查员申请人无检查经历要求。
2.2.6.2 检查员申请人检查经历要求:
    a)申请人在获得实习检查员注册资格后,作为实习检查员完成至少4次CCC检查经 历;具备多个注册专业的申请人,对于每个注册专业应完成至少2次CCC检查经历。
    b)申请人应获得专业能力见证合格的评价结论(见4.2.2)。
    c)申请人所提交的CCC检查经历应是对不同组织的检查经历,且在CCAA有效受理日前3年内获得。
2.2.6.3 高级检查员申请人检查经历要求:
    a)申请人在获得CCC检查员注册资格后,应完成至少6次CCC检查经历,其中应包括至少4次担任检查组组长的经历。
    b)申请人应获得组长能力见证合格的评价结论(见4.2.2)。
    c)申请人所提交的CCC检查经历应是对不同组织的检查经历,且在CCAA有效受理日前3年内获得。
  
2.4 知识和技能要求
2.4.1 各级别检查员应具备的知识与技能,包括但不限于:
2.4.1.1 认证通用的知识
    a)合格评定基础知识;
    b)通用的审核技术知识;
    c)认证行业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知识。
2.4.1.2 产品认证基础
    a)产品认证的发展历史和现状;
    b)产品认证的相关术语和定义;
    c)产品认证机构的管理要求;
    d)产品认证方案的制订、实施;
    e)产品认证的基本流程与实施;
    f)产品认证相关的法律法规。
2.4.1.3 强制性产品认证基础知识
    a)强制产品认证的发展历史和现状;
    b)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相关术语和定义
    c)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管理体制;
    d)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基本流程与实施。
2.4.1.4 强制性产品认证通用实施规则与要求
    a)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注销、暂停、撤销实施规则;
    b)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中涉及ODM模式的补充规定;
    c)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生产企业分类管理、认证模式选择与确定;
    d)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生产企业检测资源及其他认证结果的利用;
    e)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f)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工厂检查通用要求;
    g)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信息报送、传递和公开;
    h)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自我声明。
2.4.1.5 强制性产品认证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a)《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
    d)《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
    e)《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
    f)《强制性产品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和实验室管理办法》;
    g)《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
    h)《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
    i)《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查员管理办法》;
    j)《国家认监委关于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改革事项的公告》。
 
2.4.2 检查员应具备的知识和技能,包括但不限于:
    a)相应专业技术领域的基本理论知识;
    b)相应专业领域的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以及相关要求;
    c)相应产品的设计、功能、技术指标、生产、安装、服务和测试过程;
    d)相应产品标准(规范)、检验方法和要求;
    e)相应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强制性认证实施细则;
    f)掌握质量管理基本理论和生产企业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能够掌握生产企业的 产品质量控制的关键环节;
    g)掌握检查的标准、方法、程序,能够结合相应产品特点,按照相应认证方案 要求对组织的质量保证能力进行检查;
    h)相应产品认证的责任与风险。
 
2.4.3 高级检查员应具备的技能,包括但不限于:
    a)对检查进行总体策划并在检查中有效地利用资源;
    b)代表检查组与检查委托方和受检查方进行沟通;
    c)组织和指导检查组成员开展检查工作;
    d)领导检查组得出检查结论;
    e)预防和解决冲突;
    f)编制和完成检查报告;
    g)主持首次、末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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