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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产品质量责任落实研讨会在浙江杭州召开
2018-11-17      官方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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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问题在电子商务和传统产业中呈现出不同的形态,尤其在《电子商务法》颁布后,平台和产品服务提供者对质量的认识需要上升到一个新的水平。”10月26日,由杭州国家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测处置中心(以下简称网监中心)与中国质量报共同主办的“贯彻《电子商务法》电商产品质量责任落实研讨会”在浙江杭州举办,相关机构、法律领域专家、电商平台及企业代表齐聚会议围绕新制度背景下的电商产业发展展开交流探讨。

  浙江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丁祖年表示:“今天的研讨会非常及时、重要,因为《电子商务法》明年1月1号就开始实行,对浙江省、对全国来说都影响非常大,直接关系到经济发展的转型。我们的经济现在已经到了一个新的阶段,电子商务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增长点,也产生了很多需要我们解决的问题,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质量问题,因为质量可以说是一个国家发展的核心问题。”

  据悉,《电子商务法》在立法期间,对网监中心许多工作成果进行了吸收与纳入。颁布后,该中心针对法条内容组织了深入的学习研讨。面对电商产业的创新更迭频率,要把电商法质量责任有关的原则性条款落到实处,需要有大量与时俱进的基础性实施细则、规章制度和强制标准配套实施。为此,在法律正式施行前夕,该中心以质量责任落实研讨会的形式,为新阶段的电商质量共建打下基础。

  研讨会上,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教授、电子商务与网络犯罪研究中心主任王文华从立法角度出发,结合法理及法条具体内容就《电子商务法》对产品服务质量,平台、商家的责任边界和责任落实进行了深入解读。

  “电商法律制度的核心之一是平台。平台和企业发现了问题,就要去解决问题。”上海段和段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部主管合伙人刘春泉律师表示,应以“支持企业、打击违法行为”的态度看待领域中的质量问题。

  杭州市电子商务反假联合会秘书长郑茹结合联合会日常开展的反假服务共作分享了电商反假领域的社会共治实践经验。杭州君恒法律服务有限公司律师郝爽站在卖家试点,通过不同网购情形下的实例探讨了商户与平台的质量责任分担问题:“对于商户来说,不仅有法规,还有各个平台的‘网规’,这些平台规则对商家的不同要求对具体案例中的判定密切相关。”

  “要把法治理念深深嵌入到互联网思维中。面对庞大的电商市场,要充分完善监管与诚信体系,让质量监管与消费者处于‘在线’状态。”网监中心主任陈兆波表示,“没有消费者的参与或反馈,很难单从平台或企业的角度去落实好质量责任,在创新和迭代非常频繁的电商领域,监管的方式应当更灵活和及时。”

  据了解,网监中心是我国电商产品质量治理工作的开拓者,成立五年来通过大胆创新实践探索出了一套以“标准引领、风险监测、网上抽查、源头追溯、属地查处、信用管理”为原则的电商产品质量治理体系和机制。以中心为发起点,通过联合属地质监稽查部门开展协同执法,对不合格产品开展闭环处置,有效推动了电商质量水平提升。该中心副主任华蓉表示,《电子商务法》出台和明年初的实施,将有助填补基层执法在法律依据上的空白,为电商在质量时代的健康发展打开新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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