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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电子商务法》——质量认证助力电商经营者履行产品质量责任
2018-11-17      官方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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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网络食品经营已经成为电子商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互联网应是促进贸易、便利消费的平台,绝不是违法行为的避风港。无论是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还是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经营者,都是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的主体,都必须严格遵循《食品安全法》《电子商务法》《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把保障食品安全、维护公众健康作为不可逾越的底线。
  特殊食品包括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类型,事关特定人群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对安全的要求更严格。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司承担特殊食品注册备案和监督管理职责,将全面落实“放管服”改革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注册备案管理制度,积极推进特殊食品注册改革,贯彻“四个最严”要求,从产品准入、生产经营许可、监督检查、违法行为查处等方面持续下功夫,切实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积极引导行业自律,推动社会共治,营造“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共享”的良好局面。
  网络食品生产经营者和网络交易平台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应从以下三个方面着力:
  一是牢固树立依法经营理念,认真学习贯彻《食品安全法》《电子商务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规定,自觉守法经营、诚信自律,加强平台管理,有效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是积极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认真履行网络食品安全义务,建立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把食品安全责任摆在首位,落到实处,不得虚假宣传。保健食品要显著标明“本品不能替代药物”,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不得进行网络交易,确保广大消费者买得顺心、吃得放心。
  三是营造网络食品经营良好发展环境,树立诚实守信的行业形象,在创新发展的同时,更加注重产品质量安全,真正走出一条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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