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审核员进阶>挂靠与实习>
挂靠与实习
审核员应具备的个人素质及审核知识
2011-01-24      官方公众号
【字体: 】              

       中国认证认可协会(CCAA)于2007年1月22 日发布了《第二版QMS/EMS/OHSMS/FSMS审核员注册准则》(以下简称《注册准则》),目的是确认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与安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员应具备的个人素质、知识和能力,保证各体系认证工作的质量。


《注册准则》中规定各级别审核员应具备的个人素质有9条
1. 有道德,即公正、可靠、忠诚、诚实和谨慎;
2. 思想开明,即愿意考虑不同意见或观点;
3. 善于交往,即灵活地与人交往;
4. 善于观察,即主动地认识周围环境和活动;
5. 有感知力,即能本能地了解和理解环境;
6. 适应力强,即容易适应不同情况;
7. 坚韧不拔,即对实现目的坚持不懈;
8. 明断,即根据逻辑推理和分析及时得出结论;
9. 自立,即在同其他人有效交往中独立工作并发挥作用。


《注册准则》中规定各级别审核员应具备的管理体系审核知识有7条
1. 理解GB/T19011 标准3、4、6 章的内容;
2. 理解审核原则、程序和技术的应用;
3. 理解受审核方管理体系与审核准则的关系;
4. 理解如何在受审核方组织环境中实施有效的审核;
5. 理解审核中运用抽样技术的适宜性和后果;
6. 维护信息的保密性和安全性;
7. 为有效和高效地实施管理体系审核,应具备的个人素质的具体表现。


《注册准则》中规定审核员应具备的技能有11条:
1. 正确运用审核原则、程序和技术;
2. 根据审核计划的分工对审核活动进行有效的策划和组织,并按商定的时间表进行审核;
3. 优先关注重要问题;
4. 通过有效地面谈、倾听、观察和对文件、记录和数据的评审来收集信息;
5. 验证所收集信息的准确性;
6. 形成审核发现,准备审核结论;
7. 确认审核证据的充分性和适宜性以支持审核发现和结论;
8. 评定影响审核发现和结论可靠性的因素;
9.准确判定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10. 使用工作文件记录审核活动;
11. 通过个人的语言技能或通过翻译人员有效地沟通。 

 

相关链接 审核员应具备的个人素质及审核知识

手机扫一扫
进行注册审核员考试咨询

微信号:ccaa315
功能介绍:注册审核员 考试通知、培训信息;
认证机构挂靠、人员注册、复习题、模拟试题。